| 图中,1是失主,2是捡拾手机的人。 本网讯(记者 胡丽君)最近,网友“水果树”比较郁闷,手机不慎遗落在大巴车上,被一男子捡拾。凭监控视频报案后,警方却无法立案处理。昨日,“水果树”在郴州在线论坛上传了一段视频《小心你的身后》,警示乘坐公共汽车出行的市民要谨防偷窃。本网记者与“水果树”面对面,听她讲述这“一不小心”背后的故事。 近日,“水果树”坐上一辆从桂阳开往郴州的大巴车,座位后面坐了一位穿棕色皮衣的中年男子。视频里的画面显示:皮衣男子一直往前座上倚靠,在观察“水果树”的动向,形迹十分可疑,却一直无法下手。直到汽车到达汽车总站后,“水果树”起身下车,却很不小心的将手机遗落在座位上。这对皮衣男子来说却是天赐良机,他很迅速的“顺手牵羊”,从座位上捡拾起“水果树”的手机,一声不吭的下了车。 “水果树”下车后发现自己的手机不见了,跑回大巴查看了监控录相,看到了坐在身后的皮衣男子捡拾手机的画面,可是人已离去,无法找寻。“这个手机花了1500多元,买了还没几个月,最主要的是里面存了600多个联系电话”,“水果树”赶紧到一座机上拨打自己的手机号,可是铃声依然响着,很快却被挂断。 没办法,“水果树”只好带着监控视频去北湖派出所报警。民警看了提供的视频后,认为主要原因是“水果树”自己不小心造成手机丢失,且手机价值没有达到遗失案件最低立案值,所以不能按盗窃案件或者遗失案件立案受理,而皮衣男子有偷窃意图但没下手,拾而不还只能算是不道德行为。 “水果树”悻悻而返,懊悔不已的是两天前办公室同事才在公交车上被盗了手机,没多加防范才导致发生类似的错误。“丢手机给自己带来了太多的麻烦,一定要让大家引起警戒”,水果树说上传视频的目的是让市民加强防偷盗意识。她对皮衣男子的行为是否属于“不当得利”仍有置疑,也想请网友们作个评判。 接报案的民警提醒她,如果不是“不小心”,手机确实是被偷的,则可凭证报案,价值1000元以上的,小偷会被判处1年至3年不等的徒刑。民警还特别提醒从火车站、汽车总站、天龙车站、火车西站这一线路搭乘公交车的市民朋友,这一段的流动人口多,小偷窃贼容易得手,所以一定要格外小心,手机勿放在外衣口袋,物品要随时查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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